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转移支付
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委厅〔2019〕114号)精神,平稳有序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健康发展,区国资委设置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目。
2022年,我处接收国有企业社会化管理移交人员1102人,经逐一查询核对,实际接收494人,其他608人均已跨省安置。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支持地方做好中央企业及原中央下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资〔2020〕1号)文件要求,社会化管理经费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年260元拨付,2022年度,区国资委按当时计划移交人数934人,拨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242,840.00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22年,收到财政拨付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242,840.00元,2022年实际支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650.00元。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做好国有企业社会化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提升企业离退休人员满意度,体现自治区党委政府关心关怀。
根据藏委厅〔2019〕114号、藏企改办发〔2021〕15号关于征求《居住在区外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方案》意见的函、补充通知及情况汇报中,目前自治区财政每年按照接收人数和级别向区政府驻相关省(市)办事处拨付跨省安置服务经费(经测算,平均每人每年约1200元)。为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2022年,我处按每人每年1200元标准申请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经费预算87.96万元,用于国有企业社会化移交人员的跨省安置、服务管理、慰问以及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等各类服务管理支出,并在当年对正式移交人员进行了每人500元的慰问。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区属企业人数指标值662人,接收人数1102人,经逐一查询核实,其中已跨省安置人员608人,实际接收494人。服务覆盖率指标值100%,实际覆盖率100%。服务时限指标值1年,2022年实际服务时限1年。强化企业离退休人员服务年度指标值优良中低差,实际完成值优。体现自治区对企业退休人员关心指标值高中低,实际完成值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80%,实际完成值78%。党组织关系接收率指标值50%,实际接收494人中,其中党员159人,占接收人数的32.19%。以上指标基本完成了年初指标数。
年度管理费指标值24.284万元,实际完成0.07万元;人均管理费标准指标值260元,实际完成1.32元。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24.284万元,实际完成0.07万元;人均管理费标准指标值260元,实际完成1.32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计划移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1102人,经与其他办事处、原单位及个人联系,逐一查询核对后,实际只接收了494人,已跨省安置有608人且这部分人员已有相关服务管理经费作为保障;二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与我处当年的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经费预算重复。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为避免人员的重复,我处拟增配管理信息系统,对国有企业社会化退休人员进行信息化管理;二是建立退休人员联络站,进一步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三是我处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做好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退休人员的接收以及服务管理经费的申请与使用。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提高现有资金的使用率。
根据文件要求,国企社会化移交三年过渡期,为避免经费重复拨付,建议上级部门对国企社会化移交人员的管理经费申报设定一个明确的标准,服务管理部门根据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在文件标准内申报年度预算。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于分析绩效相关信息与预算、决策之间的关系,加强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实现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绩效自评结果拟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西办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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