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

2025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开封干休所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12 09:18 来源:西安办事处开封干休所 作者:

2025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

开封干休所部门预算

2025211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开封干休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

    开封干休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批准进住干休所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住所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等工作;负责住所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服务工作;承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等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开封干休所规格为副县级。内设3个科室:办公室、生活保健科、行政管理科。

    三、部门预算构成

    单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71.12万元,比上年增加128.74万元,增长23.74%,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新增公房维修项目100.76万元,二是在职人员增资等。支出预算671.12元,比上年增加128.74万元,增长23.74%,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新增公房维修项目100.76万元,二是在职人员增资等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9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4辆均达到报废年限,维修费增加,申请资金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4辆均达到报废年限,维修费增加,申请资金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9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有公务接待活动,预计支出与上年持平。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4量,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18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31万元,比上年减少4.32万元,下降5.95%,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费、维修(护)费减少

    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2803.77平方米,车辆4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万元,主要是:老干部服务相关办公固定资产支出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7个,资金671.12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5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开封干休所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