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机关部门预算
2025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机关部门预算
2025年2月1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安办事处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安办事处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藏委厅〔2024〕75号)规定,主要职能如下:
(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区直有关部门的委托,负责与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山西、河南7省(区)(以下称7省(区))的联络工作,密切与有关省(区、市)驻陕机构沟通联络,深化交流合作。
(二)强化区域经济协作,发挥内引外联和桥梁纽带作用,密切与7省(区)相关部门、企业沟通交流,助力优质企业、优质项目落户西藏。建立与招商主体沟通联络机制,搭建西藏特色产品展示展销平台,配合有关部门赴陕开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环境推介、政策宣传、投资咨询、项目对接等服务工作。
(三)加强与在陕重点媒体的沟通协作,根据授权,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宣介西藏工作,加强西藏旅游、文化、艺术、历史、民俗、藏医药等方面的宣传与交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协助陕西省做好援藏工作。
(四)加强政务、经济等领域重要信息及有关省(区、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有价值、可借鉴的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五)加强与7省(区)优质医疗机构的沟通联络,拓展医疗服务资源,搭建医疗服务平台,建立区内外医疗机构沟通交流机制,做好赴藏义诊巡诊,助力提升区内医疗机构医疗保健水平。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7省(区)的西藏籍学生就学就业等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西藏赴陕群众务工、经商、创业等服务工作。
(七)负责有关领导同志在陕的服务保障工作,为自治区有关部门、企业在陕开展政务、业务等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八)负责在7省(区)内跨省安置的西藏离退休人员、退役军人等相关服务管理工作及西藏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九)落实社保、医保等政策,指导做好在7省(区)内跨省安置的西藏离退休人员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保、社保工作。
(十)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西安办事处机关共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经济合作处,服务保障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西办社会保障事业管理局、西办接待车队。
三、部门预算构成
西安办事处机关是西安办事处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32.42万元,比上年增加55.45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新增民族交融交往经费,增加离退休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732.42万元,比上年增加55.45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新增民族交融交往经费,增加离退休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5万元,比上年减少19.5万元,下降30.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上年减少9.5万元,下降27.54%,主要原因是:2024年报废2台车辆,2025年拟报废3台车辆。)比上年减少9.5万元,下降27.54%,主要原因是:2024年报废2台车辆,2025年拟报废3台车辆;公务接待费2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14辆,国内公务接待600人次。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定额商品服务支出)安排199.16万元,比上年减少13.25万元,下降6.24%,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与公务接待费减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9123.9平方米,车辆14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2个,资金1732.42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 (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办事处机关-机构运行维护费 | 74.69 | 做好南北院的安保和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物业管理公司派出保洁人员5名、水电工1名、安保人员8名、食堂帮厨1名,提供专业化服务,推动南北院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确保南北院安全、卫生、整洁,院内苗木修剪整齐美观,保证新栽苗木存活率。做好维稳安保各项工作,确保敏感时期和节点的稳定,保证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为老同志营造稳定和谐的生活环境。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无扶贫资金情况。截至目前无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也无对外举借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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