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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西安干休所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12 09:19 来源:西安办事处西安干休所 作者:

2025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

西安干休所部门预算

2025211

第一部分西安干休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西安干休所概况

一、主要职

负责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批准进住干休所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住所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等工作;负责住所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服务工作;承办自治区党委老干局等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 部门机构设置

    西安干休所成立于1983年,1984年10月正式开展安置工作,副县级建制,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10〕105号)规定,设办公室、行政管理科、生活保健科3个正科级科室。

    编制17人,实际在编干部职工13人,长期聘用人员2人(水电锅炉工1人,驾驶员1人)。

  2. 部门预算构成

    西安干休所内设3个科室:办公室、生活保健科、行政管理科。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3.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36.76万元,较上年增加24.12万元,增长4.7 %,主要原因是:增加周转房维修改造及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共计2个。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西安干休所“三公”经费预算为4.5万元,2024年为4.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比20244.35万元减少0.35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40.5万元无变化西安干休所无因公出国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我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98万元,比2024预算数65.11万元,减少6.13万元,减少9.14%。主要是系统自动测算生成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西安干休所无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28日我所共有车辆2其他用车2,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及离退休人员服务用途的车辆。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主要是无购买固定资产计划。

六、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5西安干休所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8个,资金536.76万元。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涉密项目除外)

重点项目

预算数(单位:万元)

绩效目标

老干部取暖费

31.99

详见附件表格




  1.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5西安干休所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