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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办事处党委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

发布日期:2019-05-16 10:22 来源: 作者:

4月19日,办事处党委书记、副主任程越主持召开2019年度第6次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强化主体责任、抓好学习教育、突出阵地管理、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办事处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

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事处党委对抓好办事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办事处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协助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各处、室、所、局、公司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教育。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办事处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随时上报。认真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好党支部每周二集中学习制度,将中央、区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办事处在离退休同志中开展的“暖心行动”,引导离退休老同志知网、学网、用网。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舆论引导能力建设纳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充分发挥办事处门户网站作用,以安全运行为前提,突出政治性和可读性,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提高更新频率,积极宣传推介西藏,积极筹建西安办事处微信公众号。按照“谁提供,谁初核”、“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的原则,信息须报办事处领导审签方可发布,未经保密审查或领导审批同意,不在办事处门户网站上擅自采编、发布涉密信息,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加强对办事处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等日常使用管理,严禁使用互联网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及通过电子邮件、微信、QQ等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和内部敏感信息。干部职工在使用微信、微博、QQ等网络新媒体时,认真贯彻落实区网信办、区公安厅、区通信管理局颁布的《关于西藏自治区网络通信活动“二十禁”的通告》。

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各单位、部门适时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动态感知网络舆情发展态势。办事处党委每年12月底之前向区党委网信办报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坚持网站巡查制度,充实巡网力量、增加巡网频次、健全巡网机制,每天巡网次数不得少于3次。

严格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事处党委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